怒江周边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23-01-18 13:22:10 来源:公司

合同纠纷在日常中比较常遇到的,因为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是有效的,接下来将由誉远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买卖行为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订货合同可以转让。但如果订货合同一方没有通知另一方,擅自与第三人订立转让订货合同的,该转让行为对订货合同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承担。

《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取客户预付款后,退还预付款,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收取预付款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单方面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主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关于单方面违约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效力待定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一方抗辩的情况仅包括: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后履行一方,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先履行一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由双方同时。关于合同效力待定能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上述是誉远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相关解释,如果遇到问题,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审查。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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